省法学会2018年度研究课题立项公告

2018-03-30 14:00:00 来源:安徽法学会 作者: -标准+

省法学会《关于申报省法学会2018年研究课题的通知》发布后,全省共98个课题组参与课题申报招标。经初评、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并报省法学会领导同意,省法学会2018年度研究课题立项25项(详见附件1),其中:一般课题12项、委托课题4项,市县法学会调研项目9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结项要求

(一)委托课题:研究课题可进一步确定具体论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具有前瞻性、应用性、可操作性的对策研究或公开发表,字数为10000字以上,经省法学会组织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

(二)一般课题:1、成果在报纸公开发表的不少于2000字,在刊物公开发表的不少于4000字,并注“安徽省法学会2018年课题”字样方可结项;2、未发表的成果须为对策研究,成果不少于10000字,并提炼出3000字左右的送阅报告,经评审通过即可结项。3、收入各种形式内刊、论文集的课题成果均视为未发表成果。

(三)课题成果不得引起著作权或知识产权争议,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0%。鼓励课题主持人和所在单位重视对课题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课题结项时,课题主持人须填写《安徽省法学会2018年度课题结项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课题成果(附3000字左右的要报),电子版发至邮箱:ahfxh1979@163.com。

二、课题结项时间

一般课题结项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委托课题、市县法学会调研项目结项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并将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三、课题资助经费

(一)委托课题:资助课题经费5000-10000元/项。

(二)一般课题: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学报类刊物公开发表,或经省领导批示的,资助课题费6000元/项;未公开发表通过评审的,资助课题费4000元/项。

(三)市县法学会调研项目:课题成果需经市法学会会长阅批后申请结项,资助课题费2000元/项。

(四)凡经省法学会组织评审为优秀成果的课题,另给予适当奖励费。资助课题费、奖励费均于课题结项后支付。

请课题主持人所在研究会、市法学会接通知后,督促课题组按课题设计方向、按时优质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组要深入基层和一线扎实开展调研,了解全面、真实的情况,掌握客观、翔实的数据,提出切实管用、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和法治实践提供参考。

附件:1.安徽省法学会2018年度立项课题目录20180330172104214.doc

2.安徽省法学会2018年度课题结项申请表201803301723522352.doc

安徽省法学会

2018年3月30日

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