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法学会课题成果摘编

2020-04-17 10:45:00 来源:安徽法学会 作者: -标准+

课题成果经初评、专家鉴定,会领导批准同意,22项课题成果中19项通过鉴定,予以结项。成果摘编如下:

在《党政干部对于法治思维重要意义的理解与认知状况分析》中,安徽财经大学石旭斋认为:针对县处级干部以及群团机关、企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地方人大机关干部的关于法治思维运用能力提升要求的相关教育更为必要。对于法治思维重要意义的理解与认知也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提升。1、进一步认同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和重要内容。2、进一步认同坚持党的领导必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3、进一步认同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4、进一步认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

在《安徽省执转破工作调研报告》中,省高级人民法院汪利民主持的课题组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态势,在此大背景下,由于执转破制度具有化解执行难,清除僵尸企业等价值,如何推进执转破工作成为新时期司法实践的一大重要课题。通过对全省执转破工作现状的调研分析,可以发现在司法实践中,执转破程序在执行、执行转破产、破产三大阶段都遇到了相应的难题。执行环节,执行财产分配原则阻碍了执行程序向破产程序的移转;执行转破产环节,司法内部衔接的不顺畅以及终本制度的存在也成为实践中运行的一大难题;破产环节,办案力量的薄弱以及相关联通配套机制的不完善也让执转破制度的效益难以最大化。面对当前的困境,结合实践调研的意见及相关学术理论,我们从修正当事人申请主义模式、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及优化资源配置、建立高效的协作联通机制、设立破产基金几个方面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以期望安徽省执转破工作能够更顺畅、高效、长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在《新时代健全安徽乡村法治体系研究》中,淮北师范大学张训认为,安徽乡村社会发展史久远,当代乡村聚落形态多样,这一方面给安徽乡村治理提供丰富的历史模板和实践的试验田,但在另一方面也会给乡村治理体系植入更多的异质性因素。考察或调研乡村灰色群体和黑恶势力“前世”与“今生”对于构建对它们的防控机制非常重要,而针对此二者的防控机制的建立对于健全安徽乡村法治体系至关重要。不过,美好乡村、法治乡村的愿景与远景尚端赖于民众法治与法律信仰体系的培植与最终建立。

在《<土地管理法>修法逻辑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引》中,安徽大学刘艳认为,本次《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有其深刻的历史逻辑、现实逻辑、长远逻辑、协调逻辑和底线逻辑,通过对这五大逻辑的分析,摸清修法内容的基本考量,对全面把握《土地管理法》修订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有现实指导意义。总的来说,《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最主要的是围绕农村建设用地问题展开的,相应地,也缓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主体、要素、环境和空间压力,从而最终为城乡融合和三产融合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在《论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措施与民事诉讼的分工合作》中,安徽财经大学郜名扬认为,依据我国现行立法,被犯罪人或者刑事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受害人财物,只能通过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措施寻求救济,而不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请求返还原物、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赔偿损失。但这种制度设计,既不能有效保护被害人利益,也并不必然提高司法效率,唯有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措施与民事诉讼分工合作,方能实现公私法益的平衡。

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深化繁简分流研究》中,马鞍山市中级法院陈万新主持的课题组提出对策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科学的案件分流甄别程序、分门别类建立速裁团队、积极适用民事案件快速审判程序、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简化行政案件审理程序、深入开展集中审判机制、建立专业化合议庭、提升人员配备的合理性、构建集中保全及送达机制、建立庭前会议制度、引导当事人选择督促程序、推行示范诉讼方式、创新开庭方式、大力推进当庭宣判、完善送达程序及丰富送达方式、非监禁刑适用评估程序前置、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畅通一二审案件衔接机制、推行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健全诚信诉讼引导机制、强化非诚信诉讼惩戒机制、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强化科技法庭的建设及运用等24个方面,促使民事、刑事、行政等类型案件快慢分道、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程序运用上,做到准、简、快。二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从建立电子送达平台、完善职能审判系统、建立公检法案件信息共享平台、“轻刑快审”、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立速裁办公区等方面完善具体平台建设,优化举措、缩短流程时间,快审快办。三是执行团队化办案,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四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结合县域实际,大力推进“联调中心”建设;结合区域实际,着力强化法院附设ADR功能建设,形成系统化的综合配套改革,将大部分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提高审判质效。五是考核管理。通过强化考核管理兜底,确保繁简分流各项举措、措施落地生根。

在《检察一体化下的检察官问责:权责统一与风险分配》中,合肥工业大学马骏认为,检察官的职权配置是构建检察官责任制的前提和基础。在检察一体化下,检察权兼具司法与行政双重属性,检察官的职权配置也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与特点。检察官的问责应以违法办案行为或违法监管行为为依据,排除案件处理结果(或错案)作为问责的标准;检察官的问责范围取决于风险的分配以及注意义务的分担。检察官的问责程序应同时包括司法问责程序与行政问责程序,我国当前的问责程序与检察权的司法属性明显不相适应,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组建独立、专业、权威的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第二,成立专门的案件调查委员会;第三,切实保障当事检察官的权利。

在《检视与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委会案件决策机制研究》中,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朱伟认为,检委会案件决策机制在理念上与司法权运行的行为规律相悖反:其所奉行的群体决策与司法判断的独立、理性要求不符;基于非亲历性的决策偏离了司法判断的基本要求;集体决策对应的应当是共同责任而非集体责任。宜将案件决策这一具有司法属性的职能从检委会的职能范围中剥离,探索成立专业检察官会议的决策咨询机构。建立以检委会为主体、以检察官办案质量评鉴为核心内容的个案监督机制,并辅之以配套性规定提升监督的质效。

在《人民法院审判团队改革优化的路径与方向——基于现有研究和司法政策的实证分析》中,铜陵学院姚明认为,审判团队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内容。目前学者们对该问题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探讨,但存在“能破而未立”,缺乏明确化、具体化对策建议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虽已出台的六个司法政策都对审判团队改革问题有所涉及,但存在过于宏观和原则,缺乏更为明确、细化的规制等缺陷。基于现有研究和司法政策的问题缺陷,建议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审判团队改革的意见》,将审判团队改革作为“唯一标的”进行专门规制,该《意见》应主要围绕厘定审判团队改革的应有价值方向和目标、确定审判团队运行运转的基本配置与模式、明确审判团队的内外部关系与职责、精准审判团队绩效考核评估这四个问题设计。

在《电信网络诈骗的司法认定和综合治理研究》中,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秦芳认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过对近三年我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从案件数量、案由、地域分布、法院判决情况、审理程序等多维度展开,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变化、新特点和新趋势,追溯该类犯罪高发的深层原因,重点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主要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界定、犯罪形态的审查、诈骗数额的认定、共同犯罪及主从犯责任的认定、关联犯罪事前通谋的审查以及电子数据的审查,并提出了打击、预防的对策建议。

在《新时代非典型用工关系的定位与规制》中,安徽师范大学张素凤认为,随着中国进入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市场经济的深化,在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一些用工灵活、从属性降低的非典型用工关系。这类用工关系法律关系性质模糊,法律规制缺乏。其实,从非典型用工关系的内涵以及与劳务关系的区别看,其性质还是应该界定为劳动关系。为解决其规制问题,立法者需要在了解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域外规制的做法和经验。首先,采取将非典型用工关系纳入劳动法域调整的规制路径,其次,用劳动基本法规制涉及特殊用工方式、特殊用工主体的非典型用工关系,对涉及不同行业、领域从的非典型用工关系则通过制定单行法规进行调整,从而最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在《党内法规法治化问题研究》中,安徽师范大学徐本鑫认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共享法治议题。党内法规法治化是指党内法规在内容上贯彻法治精神,在形式上符合法治要求。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治化是党内法规法治化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表现。通过党内法规的法治化规范党的领导行为与执政行为,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内法治。党内法规体系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混淆,党内法规运行机制尤其是在制定机制、解释机制和公开机制上不健全,党规清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党内法规要有效发挥规范管理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明确党内法规实质内容,完善党规清理制度,明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界限,从而确保党内法规体系有效运行。

在《我国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的困境与对策》中,安庆师范大学崔汪卫认为,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对于农作物等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必要的且是不可或缺的。当前,我国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立法制度不够健全、执法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执法的难度日益加大,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的效果。为实现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效果,我们应当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单行法,确立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扩大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内容,完善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体系,精准定位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植物新品种行政执法机制。

在《个人破产制度化解执行难问题研究》中,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红、李德友认为,执行不能案件没有畅通退出渠道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难点,极容易形成积案,造成执行难。但执行难的原因既有执行措施的不足,例如财产线索难寻等,也有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例如丧失劳动能力等。现有的执行制度建立健全的着力点在于解决前者,尚缺乏有效措施制度去解决后者,尤其是个人执行不能的案件,个人执行不能案件的依旧不断沉积。要有效解决执行难,就需要彻底化解个人执行不能案件的沉积,因此亟待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通过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和运行,自然人在出现破产原因后,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将集中清理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避免发生无财产可供履行的债务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并形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同时,还可以将个人执行不能案件转化成个人破产案件,通过个人破产制度的概括性执行,有效地将个人执行不能案件及时清理出执行程序,彻底化解执行难。

在《监狱行刑与社区矫正一体化机制研究》中,省监狱管理局秦心福认为,刑事执行一体化思想源自刑事一体化构想。现刑事执行一体化不仅成为我国刑事法学界的共识,而且成为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应然部分。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一体化是刑事执行一体化的应有之义和改革的必由之路。推进行刑一体化,必须有统一的行刑管理体制和一套完整的行刑工作机制来保证。通过行刑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最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建制规范、机制协调、体制保障、法律监督”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格局。

在《建设施工领域的表见代理探析》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红柳、汪茹霞追溯表见代理的理论源头及制度设计,明晰表见代理的定义,并探究建设施工领域表见代理的司法现状,提出建议。

(一)立法建议。1、完善表见代理立法体例。参考借鉴《日本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有关“代理”“代理和代理权”的规定,完善立法体例,立法应将国际性与本土性充分融合。2、设置专节对“表见代理制度”进行详细规范,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相对人的审核义务作出详细规定,未来应在《民法典》中对其予以明文规定。

(二)司法建议。1、树立正确的裁判价值导向。建设工程商事纠纷是社会利益多元化的一个缩影,利益纠纷错综复杂,建设工程商事案件的审判,均蕴含着对建筑市场经营管理秩序的引导和规范,因此,法官应坚持规范市场秩序和平衡各方利益的价值导向。2、严格适用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设定表见代理制度首要目标即在于优先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交易安全。正因为表见代理制度以牺牲被代理人利益来保障交易安全,因此,在表见代理的认定尺度上应严格把握。3、综合判断表见代理制度的考量因素。案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每个案件的事实、背景均有所差异,应根据具体表见代理案件的实际,重视考量各种因素,以供审判实践参考。

在《快递行业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中,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马华平认为,我国快递行业由于电商发展,其业务量自2010年以来增长率保持在40%以上,从而吸收了大量劳动者,据统计我国快递行业从业者人数已超过200多万。目前我国大多数快递企业存在着层层分包、转包、承包、承揽等多种多样的经营模式,造成了用工关系比较混乱,另外在实际用工方面存在如不与快递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为快递员缴纳社会保险等现象,这些因素导致企业与快递员之间劳动关系不明朗;同时快递员受制于自身素质,大部分快递员工来自底层人群,他们往往在教育、技能等方面存在不足,当发生企业与员工纠纷时,快递从业者自身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得到维护。课题考察了快递行业发展现状和主要运作模式,分析考察了快递员在快递行业中整体生存状态及其困境,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立法和监管的建议,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监管、完善社保保障机制、提高快递员自我保护意识等。

在《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研究》中,合肥市委政法委王珏从实践操作上,提出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尤其对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机制进行探索,以期能够解决目前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困惑和存在的问题。(一)建立涉案财物先行确认机制。(二)刑事涉案财物裁判要明确。(三)建立涉案财物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四)建立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五)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六)建立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监督机制。

在《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研究----基于公安内部审计视角》中, 马鞍山市公安局陶菁、孙礼华、姚毅认为,刑事涉案财物贯穿整个刑事诉讼阶段,经历提取、管理、流转、处置等诸环节,涉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对于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于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权利保护,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其中,公安机关刑事涉案财物的数量最多、管理规模最大。本课题结合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实务,列出公安机关刑事涉案财物管理中常见问题,分析问题症结及成因,并从法律规定、内控措施、集中管理等层面进行对策研究,探讨解决策略。

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