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2023-01-17 14:04:04 来源:安徽法学会 作者: -标准+

安徽省法学会内设三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学会的秘书工作、行政工作及机关事务。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文件起草、情况综合、会议的组织和安排;负责学会机关的规章制度建设;负责财务和车辆管理;负责上下左右联络及来信来访工作。

(二)会员工作部 负责会员的发展和分类管理;负责组织和推动会员进行法学研究,制定年度重点选题计划和学术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各学科研究会和地市法学研究机构的联系,组织、配合和协调学术研究活动;组织参与法律、法规的起草、咨询、论证工作;负责法学研究成果的评审工作、

(三)宣传联络部 负责法制宣传的计划、组织和实施;负责学会讲师团的组织建设和管理,举办学术报告会、宣讲会、座谈会,组织实施对学会会员的法律培训,参与全国及国外法律培训工作。收集会员的优秀研究成果,整理、出版优秀论文书刊及立法司法建议,为社会和领导决策服务。

编辑:孙天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