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安徽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通知

2023-06-30 15:07:51 来源:安徽法学会 作者: -标准+

各市法学会、各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建设,为安徽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会字〔2022〕2号)文件精神,在全省公开选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建安徽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选聘范围主要从安徽省法学法律专家库和省直各政法单位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一)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理论基础扎实,熟悉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领域法律法规;

(四)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高的公信力、权威性、影响力和丰富经验;

(五)法学(法律)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及5年以上工作经历,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从业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及5年以上从业经验;

(六)熟悉省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七)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八)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

(九)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情形。

二、服务范围

(一)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提供法律支撑,出具法律咨询意见;

(二)就党委政府部署或委托的重大事项开展调研等工作;

(三)参与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论证意见;

(四)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入选程序

1.推荐。采取个人申请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均由所在单位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

2.初审。省法学会会员工作部按照入选标准,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提出意见。

3.遴选。由省法学会组织对初审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提出安徽省法学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人选建议名单。

4.公示。通过安徽省法学会网站对拟入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入库。入选名单将在安徽省法学会网站及安徽长安网公布,省法学会对选聘人员颁发聘书,聘期5年。

四、材料申报

1.如实填写《安徽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报名表》(可在安徽省法学会网站通知栏下载),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有效。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请于2023年7月7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及证明材料用邮政EMS寄至安徽省法学会(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委政法委),同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ahswzfw123@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本人姓名。

联系人:吴兴力,电话:0551-62609422。

附件:

安徽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报名表.docx

安徽省法学会

2023年6月30日

编辑:孙天艺